实训室安全手册

作者: 时间:2025-02-24 点击数:

实训室安全手册

实训室是高校的基本组成单元,是学校实训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基地,实训室的安全是一切实训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营造安全,舒适的实训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愿望,关系到高校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关系到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高校对实训室建设投入的增加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实训室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实训室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和环保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本《实训室安全手册》旨在帮助所有在我院实训室(场所)内工作、学习、参观、访问的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丰富安全知识,养成良好实训习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

本手册主要涉及实训室内有潜在危险的环节、相应的防范要点以及应急救援手段等内容。请在进入实训室前务必详细阅读本《实训室安全手册》并遵守实训室安全规则。如需了解更详细、更专业的安全知识,请查阅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书籍以及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等。

限于编写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手册中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实训中心

2022年7月

常 用 电 话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医疗急救:120


















目 录Contents


一、安全守则................................................................................................................... 1

二、实训室上机须知....................................................................................................... 2

三、消防安全................................................................................................................... 3

四、水电安全................................................................................................................... 6

五、特种设备安全............................................................................................................ 8

六、一般设备安全............................................................................................................ 9

附件1.常用安全标识....................................................................................................... 12

一、安全守则

1.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

2.保证实训室观察窗的可视性,门口需张贴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保持实训室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便于开、关电源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取用。

4.实训中人员不得脱岗,进行危险实训时需有2人同时在场。

5.进入实训室应了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应急方式,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实训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7.禁止在实训室内吸烟、进食、使用燃烧型蚊香、睡觉等,禁止放置与实训无关的物品。

8.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生物危害、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9.实训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了解实训室潜在的实训风险和应急方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0.实训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临时离开实训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训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等。

11.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特别要注意空调、电脑、饮水机等不得开机过夜。

12.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实训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实训室负责人。

二、实训室上机须知

1.自觉维护实训室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杂物等,禁止带入食物、饮料,禁止吐痰。

2.学生需服从代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管理,遵守课堂纪律,不高声言谈,不四处走动。

3.实训室严禁随意拆卸或挪动计算机(主机、显示器、交换机等)等设备,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的文件。

4.实训室内禁止玩游戏,不乱插拔电源线及键鼠线,不得频繁开启计算机的电源开关,严禁在计算机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

5.实训楼(室)内禁止吸烟。

6.爱护实训室设备、严禁损坏设备,严禁擅自将设备带出实训室,严禁将各类危险品带入实训室。凡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及用具、工具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在学习期间,如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代课教师报告,等待处理。

8.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训,凡遇疑难问题,应及时问教师,不得擅自处理。

9.实训课结束后,应正常退出软件,正确关闭计算机,并将键盘、鼠标和椅子等放置归位,将垃圾扔进垃圾桶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垃圾塞进桌兜等角落里。

三、消防安全

消防口诀

安全通道要畅通,不要堵塞或占据。

疏散标识要醒目,不要遮挡或移弃。

消防栓箱要完好,不要损毁或丢失。

防火门窗要紧闭,不要随意地开启。

用火用电要小心,不要麻痹或大意。

发现隐患要上报,不要忽视或包庇。

火灾报警要及时,不要拖延或犹豫。

逃生方法要正确,不要盲目进烟区。

(一)常见隐患

1.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不规范;

2.消防通道不畅、废旧物品未及时清理;

3.用电不规范,随意使用明火;

4.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

5.用电不规范或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6.违法吸烟,乱扔烟头引起火灾;

7.实训室建设和改造不符合消防要求。

(二)火灾的扑救

1.救火原则及器械使用

1.1救火原则。

扑救初期火灾时,应立即大声呼叫,组织人员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扑救,同时立即报警。扑救时应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2灭火器的使用

拉开保险插销 握住皮管,将喷 用力握下手压柄喷射

嘴对准火苗根部

注:除酸碱式灭火器外,其他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

1.3消防栓的使用


1.4其他方法

冷却法:对一般可燃物火灾,用水喷射、浇洒即可将火熄灭。

窒息法:用二氧化碳、氮气、灭火毯、石棉布、砂子等不燃烧或难燃烧的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即可将火熄灭。

隔离法:将可燃物附近易燃烧的东西撤到远离火源地方。

抑制法(化学中断法):用卤代烷化学灭火剂喷射、覆盖火焰,通过抑制燃烧的化学反应过程,使燃烧中断,达到灭火目的。

2.逃生自救

熟悉实训室的逃生路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平时积极参与应急逃生预演,将会事半功倍。

2.1应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千万不要相互拥挤、乱冲乱窜,应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2.2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湿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

2.3禁止通过电梯逃生。如果楼梯已被烧断、通道被堵死时,可通过屋顶天台、阳台、落水管等逃生,或在固定的物体上(如窗框、水管等)栓绳子,也可将床单等撕成条连接起来,然后手拉绳子缓缓而下。

2.4如果无法撤离,应退居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还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并向窗外伸出衣物或抛出物件发出求救信号或呼喊,等待救援。

2.5如果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奔跑

或拍打,应迅速撕脱衣物,或通过用水、就地打滚、覆盖厚重衣物等方式压灭火苗。

2.6生命第一,不要贪恋财物,切勿轻易重返火场。

四、水电安全

(一)

用电安全

1.实训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3.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4.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

5.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6.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进入。

8.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二)

触电救护

1. 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

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

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2.实施急救并求医。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时立即拨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

3.人工呼吸施救要点

3.1将伤员仰头抬颏,取出口中异物,保持气道畅通;

3.2捏住伤员的鼻翼,口对口吹气(不能漏气),每次1—1.5秒,每分钟12—16次;

3.3如伤员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不要让嘴漏气。

4.胸外按压施救要点

4.1找准按压部位;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者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结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4.2按压动作不走形: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每次垂直将成人胸骨压陷3—5厘米,然后放松;

4.3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

(三)用水安全

1.了解实训楼自来水各级阀门的位置。

2.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修理、疏通。

3.水槽和排水渠道必须保持畅通。

4.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5.定期检查冷却水装置的连接胶管接口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以防漏水。

6.需在无人状态下用水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及停水、漏水的应急准备。

五、特种设备安全

(一)压力设备

1.压力设备需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有效。启用长期停用的压力容器须经过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压力设备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

4.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管理人。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设备需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有效。

2.起重机械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前,应认真检查。

4.起重机械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物体。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机械操控范围内严禁站人。

(三)气体钢瓶

1.使用单位需确保采购的气体钢瓶质量可靠,标识准确、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气体钢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体钢瓶存放地应严禁明火、保持通风和干燥、避免阳光直射,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气体检测和报警装置。

3.气体钢瓶须远离热源、放射源、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实行分类隔离存放,不得混放,不得存放在走廊和公共场所。空瓶内必须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4.气体钢瓶须直立放置,妥善固定,并做好气体钢瓶和气体管路标识,有多种气体或多条管路时需制定详细的供气管路图。

5.供气管路需选用合适的管材。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气体(乙炔除外)连接管路必须使用金属管;乙炔的连接管路不得使用铜管。

6.使用前后应检查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确认盛装气体类型并做好应对可能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7.使用后,必须关闭气体钢瓶上的主气阀和释放调节器内的多余气压。

8.移动气体钢瓶应使用手推车,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钢瓶。

9.严禁敲击、碰撞气体钢瓶;严禁使用温度超过40°C 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0.实训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若发现气体泄漏,应立即采取关闭气源、开窗通风、疏散人员等应急措施。切忌在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开关电源。

11.对于气体钢瓶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需退回供气商或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及时处置。

六、一般设备安全

总 则

1.使用设备前,需了解其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于精密仪器或贵重仪器,应制定操作规程,配备稳压电源、UPS不间断电源,必要时可采用双路供电。

3.设备使用完毕需及时清理,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工作。设备如出现故障应暂停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



(一)机械加工设备

在机械加工设备的运行过程中,易造成切割、被夹、被卷等意外事故。

1.对于冲剪机械、刨床、圆盘锯、堆高机、研磨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应有护罩、套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2.对车床、滚齿机械等高度超过作业人员身高的机械,应设置适当高度的工作台。

3.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工作服和工作手套),束缚好宽松的衣物和头发,不得佩戴长项链,不得穿拖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加热设备

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电热枪、电吹风等。

1.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2.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训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

3.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

4.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

5.实训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向学校实训室处申请《 明火电炉使用许可证》。

6.使用管式电阻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有水份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

7.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注意不要将水溅到电器盒里。

8.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

9.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



(三)通风柜

1.通风柜内及其下方的柜子不能存放化学品。

2.使用前,检查通风柜内的抽风系统和其他功能是否运作正常。

3.应在距离通风柜内至少15cm 的地方进行操作;操作时应尽量减少在通风柜内以及调节门前进行大幅度动作,减少实训室内人员移动。

4.切勿储存会伸出柜外或妨碍玻璃视窗开合或者会阻挡导流板下方开口处的物品或设备。

5.切勿用物件阻档通风拒口和柜内后方的排气槽;确需在拒内储放必要物品时,应将其垫高置于左右侧边上,同通风柜台面隔空,以使气流能从其下方通过,且远离污染产生源。

6.切勿把纸张或较轻的物件堵赛于排气出口处。

7.进行实训时,人员头部以及上半身绝不可伸进通风拒内;操作人员应将玻璃视窗调节至手肘处,使胸部以上受玻璃视窗所屏护。

8.人员不操作时,应确保玻璃视窗处于关闭状态。

9.若发现故障,切勿进行实训,应立即关闭柜门并联系维修人员检修。定期检测通风柜的抽风能力,保持其通风效果。

10.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对于被污染的通风拒应挂上明显的警示牌,并告知其他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附件1.常用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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