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作者:李福顺 时间:2017-04-19 点击数: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11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实训中心和经济与金融管理系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两部门高度重视,3月初开始,实训中心负责人张力、张沛强、李福顺带领实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经济与金融管理系相关人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自查活动,采取查文件、看现场、座谈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对我院教学实验室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 

自查过程中,张力强调实验室安全关系到每位师生,绝不容忽视,在安全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我们要以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规范实验室的使用与管理,责任到人,一定要排查隐患,提前发现问题,保证设备安全。 

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自查,情况如下:我院教学实验室设备主要有计算机、投影仪、操作软件、叉车等,无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的物品实验器材和实验材料;实训室机构健全,责任到位;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台账清晰,账实相符;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通畅;线路布局合理,电压稳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防盗措施多样,配有24小时监控;无重大安全隐患。 

通过自查活动,更深刻认识到实训室安全工作对保障学院发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自查工作与4月14日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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